2021年3月29日,政府网公开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、交通运输部、国家铁路局、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《关于进一步做好铁路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》全文。这份意见提出,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客流密度等技术指标的论证审核,对数据造假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。
客流密度等技术指标,直接关系到线路设计时速。
意见提出,规划建设贯通省会及特大城市、近期双向客流密度2500万人次/年以上、中长途客流比重在70%以上的高铁主通道线路,可采用时速350公里标准。规划建设串联规模较大的地级以上城市、近期双向客流密度2000万人次/年以上、路网功能较突出的高铁线路,可预留时速350公里条件。规划建设近期双向客流密度1500万人次/年以上的高铁区域连接线,可采用时速250公里标准。规划建设城际铁路线路,原则上采用时速200公里及以下标准。
此外,意见要求严格控制建设既有高铁的平行线路,既有高铁能力利用率不足80%的,原则上不得新建平行线路。
此前,国家发展改革委基础司副司长郑剑曾在全国地方铁路“十四五”规划发展研讨会上表示,铁路建设投资大,回收周期长,高铁规划建设应有客流支撑,有盈利预期,要避免重复建设和过度建设,建成后长期运营补贴是不可持续的。
他强调,明确规划建设时速350公里、250公里、200公里及以下铁路需要满足的客流密度、城市规模、路网功能等条件。除国家重大战略需要外,项目实施需满足财务平衡基本要求,合理引导社会预期,防止相互攀比、盲目建设以及片面追求高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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